西双版纳石化集团工会

2024-02-22


版纳石化集团工会成立于1993年12月,是公司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现在拥有会员600余人,下设工会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在公司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版纳石化集团工会深入贯彻公司中心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公司改革建设发展中的作用,是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多年来,利用工会组织联系群众广泛的优势,坚持为员工服务、为生产一线服务,努力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和“教育”四项职能。多次被国家、省、州市评为“优秀职工之家”的光荣称号。

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工会全面履行四项职能,在维护员工总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员工的具体利益和民主政治权利;动员和组织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的建设和发展,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活动;代表和组织员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教育员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

1.2002年10月被西双版纳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授予“灾区人民的贴心人”;

2.2003年12月被云南省总工会授予“新建企业工会工作先进单位”;

3.2004年12月被云南省总工会授予“模范职工小家”;

4.2004年9月被景洪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景洪市妇联授予“关爱儿童,情真意重”;

5.2005年5月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模范职工小家”;

6.2009年12月被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和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工会组织”;

7.2009年被云南省总工会评为“工人先锋号”

8.2012年4月西双版纳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景洪液化气总门市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工人先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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