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今起正式施行
- 分类:行业政策
- 发布时间:2014-12-01 00:00
新《安全生产法》今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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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12-01 00:00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于12月1日正式施行。
“新《安全生产法》有几个明显的变化,加大责任、加重处罚、加强监管。”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新《安全生产法》筑起了安全生产的高压线,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该法明确:一般事故罚款20万元至50万元,较大事故50万元至100万元,重大事故100万元至500万元,特别重大事故500万元至1000万元;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元至2000万元。
此外,新《安全生产法》还明确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该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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